增值税税率下调1%,并不是将价格降低1%
从2018年5月1日起,制造业增值税由原来的17%降为16%,实际上是减少1%增值税冲抵后的税率,并不是将货款总额减1%,下面从一个实际例子说明一下。
例如:某一企业,销售A产品,以毛利率为10%计算,假设销售A产品销售收入10万元,成本9万元。
减税前:
销项税额为10万×17%=17000元,而进项税额为9万×17%=15300元,增值税额为17000元-15300元=1700元;
减税后:
销项税额为10万×16%=16000元,而进项税额为9万×16%=14400元,增值税额为16000元-14400元=1600元;
减税前后对比:1700元-1600元=100元
而如果将A产品降1%单价将意味着将10万除1%,即1000元,所以,增值税税率下调1%,将价格降低1%是错误的。
文/林建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