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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告

日期: 2019/5/21

公  告

尊敬的客户:

     感谢各单位一贯以来对永大的信赖与支持,紧密合作致使双方的合作得以顺利!

公司的销售一直以来报价都是以税后报价形式,税后价是指报价中包含了增值税金。为配合国家增值税改革,更清晰地反映产品的实际售价,因此,本公司从2019年6月1日开始产品报价方式作出调整,与国家税制接轨,采用价税分离方式进行销售及报价,即开票方式如下:

1.  税前价格即销售报价

2.  税前价格加税金等于销售总金额,也是收款总额

         例如:销售BOPP产品, 税前价格+税金=收款总额

         产品税前价格为 100元/㎡, 税金13元/㎡,收款总额113元,即销售报价为 100元/㎡ 

本公司采取销售税前报价,与税制接轨利于计算、方便报价、保障双方的权益,避免价格争议,按国家税法,合法、合理经营,请各客户知照、理解。 

特此公告

永大(中山)有限公司

二O一九年五月十一日

员工“亲子零距离”活动顺利举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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